出國打工為生活 訴訟離婚因分居
作者:陳勇 張芳芳 發布時間:2010-07-15 瀏覽次數:663
因家庭生活條件能夠改善,妻子出國打工,后因打工收入問題以及生活瑣事雙方發生爭議,妻子兩次訴訟要求與丈夫離婚。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妻子袁某與丈夫唐某雙方經人介紹相識戀愛,并于2000年8月工22日登記結婚,2001年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之婚姻,雖有一定的婚姻基礎,但婚后因妻子出國打工,夫妻關系感情淡化,加之生活瑣事夫妻關系惡化,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夫妻關系仍未能改善,現原告堅決要求離婚,雙方也無實際和好的可能,故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的請求,依法應予準許。遂作出原告袁某與被告唐某婚姻離異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