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擋土墻造成鄰樓開裂 修復并賠償損失
作者:房東升 發布時間:2010-07-15 瀏覽次數:761
鎮江市區某建材公司在停車場外圍修建擋土墻產生側向壓應力,造成鄰樓一樓墻體開裂,雙方產生糾紛。近日,潤州法院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判決建材公司設立減震溝,修復開裂墻體,并賠償損失。
2006年3月,建材公司建設綜合樓,并對停車場進行了填土改造,停車場東面即為一棟居民樓,市民萬先生居住在一樓內。由于停車場位置和居民樓地面高差
2007年7月,萬先生發現自家房屋西南角出現局部墻體開裂,便要求建材公司進行處理,多次協商未果后,一怒之下將建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過程中,委托了鎮江市建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對
為解決房屋裂縫問題,法院委托了兩家建筑設計公司出具維修方案,在停車場距小區車庫墻
最后,法院認為,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建材公司在停車場改造工程中,采取填土方式抬高原有地面,造成停車場地面與房屋地面形成高度差,土壤自重和停車場車輛運行導致房屋裂縫形成,建材公司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據此判決建材公司立即設立減震溝,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