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田”商標侵權 “維權者”原來無權
作者:徐文杰 王信玲 發布時間:2010-07-15 瀏覽次數:621
近日,上海某醫療公司以侵犯其擁有注冊字母“Waseda”和漢字“早稻田”商標專用權為由,起訴蘇州兩家日語培訓公司。然而法院查明原告的商標已因惡意搶注被國家商標委員會撤銷,“維權者”明智地當場撤訴。
案件的審理出乎意料,法院經過審理,查明日本早稻田大學已于2006年申請撤銷上海這家公司對字母“Waseda”和漢字“早稻田”的商標注冊。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書認為,“早稻田大學”的商標已成為在教育、培訓等服務上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而上海某公司的商標與日本“早稻田大學”構成近似商標,在教育、培訓等服務上注冊,已構成“搶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故對該爭議商標予以撤銷。
調查結果告知原告后,原告當庭撤回起訴。而在法官的教育下,被告方也表示今后不再使用“早稻田”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