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動成魔鬼,手機砸傷他人賠了十四萬又被判刑
作者:樊靜 張平 發(fā)布時間:2010-07-12 瀏覽次數(shù):557
高某為了做工程與付某起了爭執(zhí),談話不對味后高某一時沖動撩起手機砸傷付某,對自己失控的后果,高某深感后悔。近日,句容法院對高某故意傷害案件進行開庭審理。
高某今年34歲,一直從事于個體裝修。
經(jīng)法醫(yī)診斷,付某右眼視力達盲目,在得知自己不冷靜的行為給付某造成如此嚴重的影響后,高某主動接受法院調(diào)解,愿意賠償付某經(jīng)濟損失十四萬元。最終法院審理認為,高某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