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無錫南長區法院對一名年屆七旬的女性被告人販賣毒品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胡世妹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罰金四千元的刑罰。

 

經審理查明,201021524日間,被告人胡世妹與吸毒人員張曉根通過電話聯系后,在無錫市曹張北街1小張飯食店門口,先后11次向吸毒人員張曉根販賣毒品海洛因共計2.552010225日下午,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胡世妹并當場從其身上查獲毒品海洛因2.1

 

2009330,被告人胡世妹曾因多次將毒品海洛因提供給在其本人經營的菜館工作的喻忠吸食以折抵工資,故被南長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91110因患有高血壓病期、高血壓性心臟并左眼老年性白內障等疾病被江蘇省監獄管理局批準保外就醫。

 

南長法院認為,被告人胡世妹多次販賣毒品海洛因,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屬情節嚴重。被告人胡世妹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過刑,現又犯販賣毒品罪,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胡世妹在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依法應當實行數罪并罰。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與20093月因犯販賣毒品罪尚未執行的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實行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本案被告人胡世妹是無錫法院審理過的年齡最大的女毒犯,在共和國禁毒史上其年齡無疑也能排進前列之中。胡世妹雖年屆古稀,正該是含飴弄孫,安享晚年的幸福時光,但其不服老,所以在無錫市鬧市區開了一家菜館,而她卻忘記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一古訓,竟做出了以毒品抵員工工資的最邪惡的事情。即使在黨和政府念其年老多病準其保外就醫期間,她仍然將毒品海洛因販賣給了他人。誰又能想到,滿頭銀發,滿面慈祥的老奶奶竟與販賣萬惡的毒品聯系在一起?本案不禁讓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