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某是一位無業的婦女,其以約男網友見面為名,要求男網友半裸跳舞,卞某則拍下數張照片并威脅、敲詐,其行為已觸犯刑律。近日,鹽都法院以被告人卞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2012313日,卞某與男網友卞某某相約見面吃飯,晚飯后兩人一起來到了被告人卞某事先開好的某賓館房間內,被告人卞某提出讓卞某某半裸身體跳“霹靂舞”,并拍攝了照片,后被告人卞某提出讓卞某某陪其逛街并給其買衣服、鞋子,遭到卞某某拒絕。卞某某于次日上午回去上班,被告人卞某便以將拍攝的卞某某半裸照發給其妻子、女兒以及工作單位等相威脅,敲詐卞某某人民幣50000元,后經過討價還價,于314日下午被迫給被告人卞某人民幣30000元。案發后,贓款被追回并發還給被害人卞某某。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卞某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究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敲詐勒索罪。卞某案發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卞某退出贓款并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