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詐騙

  徐軍從江陰看守所里釋放出來,卻因為沒有生活來源,就想到繼續去騙錢。謊稱到醫院結賬騙被其租用的黑車司機的鈔票。都是從江陰叫的黑車,騙到無錫三院來的,然后說給自己的親戚辦出院手續,因為身上錢不夠就問司機借點,等回到江陰和車錢一起結給司機。因為徐軍是江陰本地口音,司機們的防范心要差點,基本上都會上當。2009年3月至10月間,徐軍在江陰市夏港鎮等地,向司機詐騙7次,共騙得人民幣5300元。經法院審理,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此類案件主要針對婦女為侵害對象。原因在于婦女隨身一般都佩戴貴金屬飾物、有積蓄,對大額金錢有一定支配權,給詐騙行為得逞提供了財產基礎。婦女相對防范意識較弱,防范能力較差,遇事缺少足夠的分析判斷能力,容易被騙局迷惑。街頭詐騙有流竄性、突發性強,犯罪地點不確定,犯罪分子混雜于人群,行蹤較難發現,以及被害人往往不及時報警的特點,給獲取證據和破案帶來很大困難。

  電話、短信類詐騙

  該類詐騙具有侵害對象廣泛、不特定;行騙行為成本低,手法更加隱蔽,反偵查能力強的特點。從作案手段看,主要有:一是冒充政府機關或電信、銀行等工作人員身份進行詐騙。二是利用非法軟件,更改被害人的來電顯示號碼等方法,騙取被害人信任后實施詐騙。

  2009年12月17日上午9點多鐘,黃俊打電話給某旅行社下面的營業部,謊稱自己是錢橋鎮政府的陳主任,告訴營業部錢橋鎮政府有20多名中層干部要到海南去旅游,他們有自己的車,讓營業部先墊付門票錢,這些錢讓營業部和鎮政府簽到海南的旅游合同時再付給他們,第二天約好見面地點,在假裝等待其他游客的過程中談到自己在附近開了一家水產店,要去進貨,假裝沒帶錢,向導游借錢,等單位會計來了還給她,拿到錢之后便消失得無蹤影了。北塘法院審理后以詐騙罪判處黃俊1年2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000元。

  虛構商務活動類詐騙

  從作案手段看,一般采用冒充企業領導、個體老板的身份,假借購銷貨物、雇車借錢、二手車交易、車輛轉包、單位組織旅游等商業活動進行詐騙。犯罪分子經常利用被害人心態不穩,致富觀念扭曲、自控能力較差、法制觀念淡薄等主觀心里而騙取財物。被害單位的一般都存在內部管理混亂,規章制度不健全,財務審查不嚴等問題。

  王良和趙虎兩人是開出租車認識的,去年8月20日,趙虎突然接到王良的電話,說現在他承包了一輛車,想把夜班包出去,年租金和押金一共5萬余元,趙虎立刻答應下來,兩人約好一個星期后辦手續。到了約定的日子,王良駕駛出租車到趙虎家門口,趙虎也把準備好的5萬元給了他,兩天后,趙虎同往常一樣在自家小區門口接車,但王良并未出現而且手機關機,凌晨時焦急的趙虎跑到王良家樓下也沒發現車子,就開始懷疑了。第二天一大早跑到王良家中,才知道王良早就帶著家里的東西走了,不知去向。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達人民幣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3 個月。

  法官支招預防詐騙

  1、從嚴打擊各種詐騙犯罪分子。對于具有累犯、詐騙劣跡、詐騙多人多次、犯罪數額大等情節的犯罪分子,堅決依法從重、從嚴判處。嚴格控制適用“緩、管、免”等非監禁性刑罰。

  2、注重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民眾防范詐騙的意識。通過各類媒體向民眾宣傳、介紹防范詐騙犯罪的常識,加強個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意識,不相信來歷不明的電話和短信,不做不熟悉的銀行卡業務、不受不當利益誘惑;加強企業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等;增強民眾防范意識;

  3、強化安全監管,形成打擊合力。公安、電信部門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加強網絡監管;涉案民眾要及時報警、報案。充分發揮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發現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一線作用,例如進行日晚巡查等,及時制止犯罪行為。相關辦案部門實行資源、信息情報共享,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