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2004年來蘇務工,最近失業后一直泡在網吧里,失去了經濟來源的他生活落魄,一次在網吧門口遇到了一個熟人,告訴了他一個“新發現”,可以解決他現在窘迫的經濟狀況,這讓李成興奮不已。

  這個所謂的“新發現”就是在他們經常上網的這家網吧二樓有幾個座位緊挨著一扇窗戶,窗戶外面是一個大露臺,露臺下是一墻之隔的一個小區,而常人沒有注意到的是,這扇窗戶沒有任何防盜措施,只要趁人不注意,就可以將東西通過這扇窗戶運出去……

  李成一直無奈于囊中羞澀,聽到了這個消息后,蠢蠢欲動。沒過多久,他在一個晚上再次來到這家網吧時,“不經意間”坐到了二樓靠窗的座位上,一整個晚上李成佯裝在上網,心里卻一直暗暗盤算著等到夜深人靜時要怎么下手。終于等到凌晨,網吧里的人漸漸散去了,剩下的人也都沒有注意到李成,他開始行動了。李成先把自己座位前的窗戶打開一條縫,并把自己座位和旁邊兩個座位上的電腦顯示器與主機相接的連線都拔掉,然后轉身到了網吧二樓的衛生間里,從衛生間里的小窗戶翻出去,來到了那個大露臺上,他在露臺上走到了那扇窗戶外,把原先只打開了一條縫隙的窗戶全部拉開,環顧一下四周沒人注意他,動作麻利地將顯示器從桌子上搬到了窗外的露臺上,而且這一搬,就是三臺,搬出顯示器后他悄悄的關上了窗戶,把顯示器裝在事先準備好的袋子里,袋子上系了一根長繩,裝好顯示器后,他走到露臺連著小區的一端,將繩子慢慢放下,袋子就落到了小區的墻角下,李成轉身又從衛生間的小窗戶翻回了網吧里,整理了一下衣服,很鎮定地到一樓結賬離開,趁著夜色快速來到剛才把顯示器垂放下來的小區墻角下,拿回了“戰利品”,并以一千余元的價格賣掉了三臺顯示器。

  網吧經營者發現顯示器不翼而飛后立刻報警,李成還沒來得及慶祝就被警方根據線索抓捕歸案。滄浪法院近日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法院認為李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私人財物,數額較大,行為構成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