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青年職務侵占 一時貪念自毀前程
作者:金刑華 李婷婷 發布時間:2010-07-02 瀏覽次數:690
近日,蘇州市金閶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職務侵占案件,被告人辛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80后辛某大專畢業后便在蘇州某培訓學校工作,幾年后擔任學校綜合管理部門要職。根據學校財務規定,會計李某掌握保險箱密碼,辛某負責保管保險箱的鑰匙。
2009年底某天,李某將剛收的數萬元學費存入保險箱。趁午休時間辦公室同事外出吃飯之際,辛某迅速利用偷看的密碼和自己保管的鑰匙打開保險箱取出所有錢款。為制造被盜假象,他將自己手機關機后連同錢款一同放入自己私家車的儲物箱內,接著將辦公室門虛掩。大約半小時后,辛某回到辦公室佯裝發現錢款被盜。
為了洗脫嫌疑,辛某自作聰明地撥打了報警電話。警察出警事發現場并詢問事發經過,在詢問過程中發現辛某神情緊張,遂確定其有重大嫌疑。隨后,警察搜查了辛某的私家車,在副駕駛座前面的儲藏箱內發現數額較大的現金和手機一部,經清點發現現金數額與報案所稱丟失的損失基本一致。在事實面前,辛某最終交待了案發經過。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辛某身為公司人員,利用保管保險箱鑰匙的職務便利,偷看保險箱密碼,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遂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