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東西五花八門,有的小偷竟然連狼狗也敢偷,不禁讓我們“佩服”小偷的膽量。近日,銅山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鹿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現年55歲的鹿某系江蘇省銅山縣張集鎮某村人。知道他歷史的人不免總要把他和“盜圣”這兩個字聯系起來,因為他似乎對盜竊有些“上癮”。1993年4月22日鹿某曾因盜竊罪被銅山法院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1997年1月22日刑滿釋放。后又因犯盜竊罪,于2002年8月30日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2009年9月25日刑滿釋放。沒想到出獄后他還是重操舊業,算起來這已是三進宮了。

  經查,2010年4月11日凌晨3時許,被告人鹿某攜帶斷線鉗等工具至銅山縣房村鎮某村王某家中,用斷線鉗將其大門門鼻鉗斷,盜走黑色豪爵摩托車一輛,看到院里有條狼狗鹿某竟然萌生順手牽“狗”的念頭,后將狼狗也盜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鹿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