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達八倍 賠錢又獲刑
作者:劉華 發布時間:2010-07-01 瀏覽次數:671
核載1495kg的農用拖拉機,實際載重竟達到13395kg,由于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6月29日,通州法院一審判決駕駛員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2010年3月28日6時50分左右,被告人吳某某駕駛經檢驗制動系統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要求的變型拖拉機,由南向北行經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某地段時,由于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核載1495kg,實載13395kg),超載同方向車輛未保持足夠的橫向距離,對路面情況觀察不夠,遇情況未在確保安全、暢通原則下通行,致使所駕車輛與同方向徐某某駕駛的無號牌人力三輪車上乘坐人季某某發生刮擦,造成季某某倒地后被后一輛變型拖拉機右后輪碾壓受傷當場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人吳某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后,被告人吳某某主動報警投案,并如實供述了上述交通肇事事實,并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民事損害賠償協議,并已按該協議賠償被害人近親屬人民幣82000元,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