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張某與王某新婚時,親友們給予了他們真誠的祝福。不料世事弄人,這對恩愛夫妻在相互攜手走過了18個春秋后,卻因妻子賭博成性債臺高筑,婚姻走到了盡頭。近日,東臺法院調結該起離婚糾紛案,雙方當事人和平分手。

  1990年5月,張某和王某經人介紹相識戀愛,感情日漸升溫。1992年初,兩人共同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同年底,兩人的愛情結晶出生,夫妻感情更加美滿。婚后,張某在外打工維持家庭基本開支,王某在家做家務帶小孩,生活雖不富裕,倒也和睦融洽。

  這樣的日子延續了16年。兩年前,40多歲的王某閑來無事,迷上了打麻將。起初每次輸贏幾十元,張某也沒說什么。后來王某覺得小賭不過癮,就到鄰近縣市朋友家中參與大賭,結果幾場下來,就輸了20多萬元。為了償還賭債,王某不顧一切地借了高利貸。眼見高利貸不斷地利滾利,張某無奈之下將家中僅有的三間平房賣了,一家三口再向別人租房居住。至起訴時止,為王某還賭債,張某向朋友借了15萬元的債。

  王某承認,現在家中所欠別人的15萬元債,都是因為自己賭博欠下的。心生悔意的王某已經徹底戒賭,想與丈夫破鏡重圓。但這遭到早已身心俱疲的張某的拒絕,他覺得王某離家已有1年多,就連去年大年三十也沒有回家,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堅決要求離婚。不過,身為男人的張某挺有擔當,愿意替王某償還15萬元的外債。

  考慮到夫妻倆結婚時間較長,雙方感情基礎較好,承辦法官希望雙方看在往日的夫妻情份上及子女的份上,動員夫妻和好,因雙方各執己見,未能調解和好。

  經征求原、被告女兒的意見,其女對父母離婚沒有意見,只愿意跟父親生活。最后,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張某與王某離婚;女兒隨張某生活;原、被告各人經手的債務由各人負責償還。至此,這對結婚已18年的夫妻平靜分手。(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