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在江蘇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上,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對“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進行了新的部署。據介紹,自去年起,遍布江蘇10萬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全省261個人民法庭,以大力化解社會矛盾與糾紛的大排查、大調研、大調解的實踐活動為契機,廣大法官紛紛走出法庭、深入城鄉,為企業、為百姓解難千萬件。

 

 

    圍繞隱患開展大排查

 

    去年9月,射陽縣開發區人民法庭多名法官在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中,發現通洋鎮少數農戶為發展養殖、育菇類產業,紛紛向金融機構貸款,因經營虧損不能償還借款,可能形成金融債務糾紛的問題,及時將情況通報給鎮黨委、鎮政府,并提出司法對策,該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大有雪中送炭之感,立即組織政府、金融等相關部門召開“圓桌會議”預防與化解糾紛,實現諸多利益的多贏。據介紹,全省人民法庭像射陽縣開發區人民法庭這樣,僅2009年就排查走訪發現各地矛盾糾紛11715件,聯系企業1213家。

 

    江蘇全省各地人民法庭緊密圍繞新形勢下社會矛盾的新情況、新特點,排查債務、勞資、拖欠工程款糾紛等涉及經濟環境變化的案件;排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征地補償、宅基地及房屋流轉等關系農村改革發展的案件;排查醫患、物權、拖欠農民工工資、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消費者權益糾紛等事關民生的案件。通過深入排查,掌握各類案件中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特別是群體性糾紛中的苗頭隱患,掌握轄區的社情民意,做到底數清楚、情況明了,并逐一建立臺賬,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找準難題開展大調研

 

    “法庭的分析年報太管用了,不僅幫助鄉鎮黨委、政府及時掌握轄區的社情民意,還為有效預防矛盾糾紛源頭提供了可行依據。”這是鹽城市的一些鄉鎮長對人民法庭發送的“矛盾糾紛分析年報”的交口稱贊。這份年報是鹽城各個人民法庭在深入鎮村進行調研后提供的矛盾糾紛報告,成為幫助鄉鎮黨委、政府化解社會矛盾的一劑“良方”。

 

    全省各地人民法庭將深入調查研究宏觀經濟發展變化給轄區經濟、社會帶來的影響,深入調查研究轄區經濟領域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及各類矛盾糾紛產生的原因,深入調查研究農村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議,加強對具有全局性、突出性、前瞻性問題的分析研判,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新思路、新舉措。全省各地人民法庭去年以來發出司法建議1173份,開展法制宣傳5580次,培訓人員31381人次。高郵市人民法院所轄的3個人民法庭今年通過對轄區20多家重點企業進行走訪調研,排查出普遍問題后,及時推出了幫扶企業的具體措施:進行巡回審理、預約開庭等方式,對同一企業的系列案件實行集中管理,專人審理、統一執行;大力開展訴前調解,快速有力地解決糾紛,幫助企業恢復生產;建立應急防范機制,制訂預案應對矛盾突出的集團訴訟和群體性訴訟案件。

 

    抓住糾紛開展大調解

 

    揚中市青年女教師小馮被同村智障人鄭某騎車撞成植物人,為了挽救小馮年輕的生命,小馮娘家和婆家都背上了巨額債務。小馮家人將同是農民的鄭某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承擔60多萬元的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費用。揚中市人民法院新壩法庭女庭長朱滬生知道,如果硬判,自己會很輕松,但奄奄一息的小馮急需錢救命,而被告家中家徒四壁、一貧如洗,判決的賠償金再高也是一紙空文。朱滬生將辦案的重點放在調解上,從養兒養女的親情出發,希望雙方父母換位思考,誠心坐下來好好談談。從第一次調解鄭某父母表示“把我們殺殺剮剮也賠不起60萬,把呆兒子抓去坐牢吧”,到第二次調解表示“加上借債,我們可以湊到6萬元”……立案一周后,原、被告終于簽下了調解協議:被告付給原告11萬元。調解協議簽下幾天后,原告方在收到由一沓沓百元大鈔和一把把硬幣湊成的賠償款的同時,還收到了新壩法庭法官們的捐款。

 

    在積極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中,江蘇各地人民法庭對于訴訟中有條件的案件,盡可能地運用調解、協調、和解等方式處理;盡可能地把握一切有利于調解結案的時機和積極因素,盡可能地多做辨法析理工作,盡可能地促使當事人握手言和,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去年以來,全省人民法庭調撤率超過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