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7戶業主先后與縣內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購買該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商鋪。合同簽訂后,17戶業主按合同約定支付了購房款,房屋竣工后,商鋪一直被開發商占用,期間業主們已與房地產公司進行無數次交涉,多次要求政府相關部門予以協調,但最終都沒有得到解決,無奈起訴到法院,并表示如法院也不能解決,他們就集體進京赴省上訪。

 

訴調對接辦公室接到該批案件后,考慮到該批案件涉及的當事人人數多,情緒激動,而且矛盾形成時間長,影響大,如果不妥善處理勢必造成集體上訪,為慎重起見就把該案交由善于做群眾工作、善于協調關系的特邀人民調解員郭克強調處。郭克強與開發商聯系后得知,由于目前房價已上漲,開發商想支付違約金后悔約,所以連整體商場的產權證也沒辦,法明確業主們的部分產權。于是調解員耐心地向開發商釋明法律以及毀約帶來的不良后果,征得開發商的理解和支持后,郭克強又多次與縣房產局、市房產局等多家單位協調,最終促成開發商辦理了整體商場產權證。通過法院調解,開發商協助業主辦理相關產權證并支付給業主相應違約金。

 

619 17戶業主放著鞭炮,為給睢寧法院訴調對接辦公室送來錦旗,以表示對法院由衷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