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因經濟產生糾紛,心生不滿,為了要回屬于自己的錢款,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搶劫,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未曾想自己卻不幸戴上了手銬。
來自安徽的王立發,2005年到南京市江寧區開了一個養雞場,幾年來成了當地有名的養雞專業戶,平日以批發為主。在菜市場做家禽生意的石斌經朋友介紹與王立發發生業務往來。2009年9月26日下午,石斌駕駛農用車到王立發處批發幾籠雞,由于石斌身上的現錢不夠,兩人約好次日付錢。由于擔心石斌說話不算數,拖欠不給,王立發便駕駛農用車一路跟隨石斌,掌握石斌的居住地在鎮江往南京方向的高速公路出口附近。
9月27日上午,石斌按約定開車到王立發的養雞場結賬。叫王立發上車后,兩人核對賬目。不久發現一筆有出入,但兩人均認為自己記的賬沒錯,石斌只好一再發誓未作假賬,但王立發堅決不信,于是發生爭吵。石斌見王立發態度惡劣,便將王立發趕下車,開車返程。被趕下車的王立發因此對石斌心生不滿。為了早點拿回購雞款,王立發便想到了一個計策:報警。考慮周全后,王立發便于9月27日下午及次日分兩次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湯山派出所報警稱:在滬寧高速公路鎮江往南京方向距湯山出口約1公里處,被石斌持刀搶劫人民幣3400元。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接到報案后,當日便將該案列為刑事案件并進行了初查,查明案發地在句容市境內,于2009年10月8日將該案移送句容市公安局管轄。句容市公安局接案后,于當日立案偵查,次日便將石斌抓獲并進行刑事拘留。10月10日,句容市公安局在偵查階段,根據當事人的陳述以及對作案現場的反復勘查,發現王立發所報石斌搶劫案純屬捏造虛構的假案,遂于當日將石斌釋放,同時將王立發抓獲歸案。此案后被移送至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理。法院審理后,查明王立發故意以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對王立發處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的刑事處罰。(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