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次途經小蘭家門的時候,陳燕萍都想走進去,問候一下那對失去女兒的老夫婦。但她沒有,她不想再讓老人勾起往事。

  這是幾年前的一個案子了。當時,小蘭被撞身亡。小蘭的父母要為女兒討說法,但是一輛汽車卻冒出了四個主人。到底誰該為車禍負責?陳燕萍為此絞盡腦汁。事情最后水落石出,但小蘭卻永遠醒不來了。

  說起這個案子的時候,陳燕萍眼淚嘩嘩地流下來。陳燕萍愛流淚,但并非多愁善感的鄰家阿妹。

  1996年,陳燕萍主動申請到基層法庭工作。從此,一干就是14年,經手了3000多件案子。作為一個法官,她的理性與情感早已深深地植根在了這片鄉土之上。她判的早已不是白紙黑字的案件,而是百姓冷暖。當事人的酸甜苦辣,她都深深地在心中體會。

 

會說群眾語言的法官

 

  “我要陳法官審我的案子。”

  “對不起,案件分配有專門規定,沒有指派法官的先例。更何況,陳法官的案子已經排滿了。”

  “別人我不曉得,我只曉得陳法官。她審,輸了我也服。”面頰泛紅的老大爺不依不饒。

  在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法庭,類似的一幕,經常發生。然而你也許想不到,陳燕萍剛到法庭工作時,有幾次差點被當事人“轟下”審判席。

  “被告在外給我放羊,我非常氣憤!”當事人說。

  “他給你放羊,要報酬嗎?”陳燕萍問。

  原告急了:“怎么,他放我的羊,還要我給他錢!”

  陳燕萍不解地問:“不要報酬,你還告他?”

  原告臉都漲紅了,大發脾氣:“你這法官,京腔洋調,辦啥子案!”

  這時,一旁的書記員塞給她一張紙條:“放羊(),就是造別人的謠言。”喔!陳燕萍恍然大悟!當即鄭重地向當事人道了歉。

  靖江是座移民城市,有五六種方言。作為基層法庭的法官,不懂方言,與當事人溝通起來都困難,何談審案!打那以后,陳燕萍利用辦案空隙,抓住一切機會向當地群眾學習方言俚語。她還從圖書館借來地方志,研究靖江的風土人情。

  會說方言,僅僅是第一步。為了讓群眾能聽懂法言法語,陳燕萍還經常琢磨,把常用的法律條文譯成大白話,讓鄉親們一聽就懂。

  “什么雇主與雇員?我們又沒簽協議。”當事人嘟囔了一句。

  “老郭,你這樣想就不對了。打個比方吧,我今天喊個三輪車夫,拉包水泥,我和三輪車夫之間,就是法律上的雇傭關系。老張篩鐵屑,是你讓她干的,她在為你工作的過程中發生事故,這難道不是事實嗎?”陳燕萍問道。

  “我雇她不假。她來之后我就交代了,工作時一定要戴防護罩。她不聽我的話才出的事,不能怪我。”當事人無法辯解,但立即說出新看法。

  當事人承認雇傭關系,陳燕萍趁熱打鐵:“老板不好做啊,做老板是要負責任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眼睛,每個人也都有自己的良心,你摸摸自己的心口想想,老張會自己弄壞了眼睛來有意訛你一筆錢財不成?所謂重大故意,是指雇員采用惡意手段,導致自身傷殘。”陳燕萍正話反說,巧妙地將“重大故意”的法律涵義告知了當事人。當事人心服口服,服從了調解。

 

用調解撫平隔閡

 

  “太神了!同樣的事情,我們談不了,她一談就成。有時,一個電話就把案子給結了。”陳燕萍的一名同事深有感觸地說。

  農村有句俗話叫“一代官司三代仇”。很多案件如果直接判決,對法官來說倒是省心省力,但鄉親們抬頭不見低頭見,可能因為一件小事埋下心結,甚至反目成仇。

  “法官不能一判了之,基層法庭處理的大部分是民事糾紛,案件往往并不復雜,但有時矛盾尖銳,處理不好會埋下隱患。所以,各類案件我都爭取調解。”陳燕萍說。

  小崔在離婚案訴訟期間遭遇車禍,雙腿癱瘓,被家人從幾十公里外抬到了法庭上。恰巧,這一天陳燕萍因公外出。事后,陳燕萍了解到了小崔的情況,非常自責:“如果我早點知道情況,當事人就不會遭這么大的罪了。”

  小崔不肯接受離婚調解?;厝ブ?,把自己關在屋里,每天把電視音量調到最大。

  陳燕萍走進了小崔的小屋?;璋档姆块g,電視機閃著雪花,一股腥臭味撲鼻而來。

  陳燕萍在床邊坐下:“我不知道你傷成這樣,不應該傳喚你到法庭去。今后有事,我到你家里來。”

  “我身上臭,你離我遠點。”小崔蜷縮在床上,沒好氣地說。

 “沒事,我把窗戶開個縫,換換氣。”

  “你走了,可沒有人給我關。”

  “放心,我負責給你關上。”小崔失聲痛哭。他哽咽著告訴陳燕萍,癱瘓以來,所有走進這個屋子的人,總是先關電視,然后遠遠地站著和他說話。“你是第一個和我說話時沒有把電視關掉的人。這個官司,我聽你的。”

  在陳燕萍辦理的案件中,70%以上是調解結案,婚姻家庭類案件的調解率更是達到了90%以上。

  跟了陳燕萍8年的書記員王麗君說:“陳燕萍有‘四兩撥千斤’的能力,再難解的結她都有辦法化解。”

  調解所花費的精力何止是簡單判決的十倍、百倍,但是陳燕萍總是愿意“自找麻煩”。她用心去感知,用心去辦案,以情動人,以理服人,爭取案件的妥善解決,撫平受傷的社會關系。

 

出現場重調查求真相

 

  現場必去,四鄰必訪。

  在外人看來,陳燕萍這個法官比警察還警察。

  20048月的一天,村民樂某來到法庭,邊走邊嚷:“我就不信,刺毛蟲就沒人管了。”

  小小刺毛蟲,何以鬧出這么大的動靜?原來,樂某的鄰居在深圳打工,家中只有一位老奶奶看守門戶。鄰居家有一排十幾米高的槐楊樹,每到夏秋時節,樂某家的院子里就爬滿了刺毛蟲。

  為了這些刺毛蟲,村干部做過多次工作,但都沒有成功。樂某一氣之下要告鄰居,有村民對他說:“哪個法官沒事做,肯接你這刺毛蟲官司?”

  樂某不服,請人寫了訴狀,直奔法院??赐暝V狀,陳燕萍二話沒說,就和書記員一起去了現場。

  果然,一排槐楊樹枝越過圍墻。樂某家的院子里滿是刺毛蟲,晾曬的衣物上也落了一層刺毛蟲屎。

  “法官不僅接了刺毛蟲官司,而且專程到村里調查。”當天,這條新聞傳遍了整個村莊。不久,槐楊樹被鋸掉了。

  在許多人看來,法官就應該坐堂問案,至于調查取證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情。但是,陳燕萍卻不這樣認為。她說:“很多農民當事人不僅缺少法律知識,而且經濟困難。想舉證,但請不起律師。如果因為程序上的原因讓享有權利的當事人敗訴,當事人會認為法院沒有查清事實,不僅會對判決不信服,而且會對法律產生不信任。”

  江豪律師事務所律師季冬至今記得那樁“效果奇好”的房屋確權糾紛案。

  這起案件的被告是60多歲的吳老漢,原告是他的侄女。原告父母在世時,吳老漢出錢為兄嫂建了3間房。兄嫂去世后,出嫁多年的侄女起訴要求確認房產歸她所有。

  開庭時,雙方吵得不可開交。庭審結束,吳老漢一氣之下,雇人將涉訴的3間房屋推倒。

  陳燕萍下鄉走訪鄰居,尋找當時施工的工匠,查找建房批復,最終查明爭訟房屋確是吳老漢出資建設。陳燕萍又召集雙方調解,再次遭到拒絕。

  事情發展到了這一步,季冬覺得這案子無法再調解了。就在她等待判決書時,陳燕萍給她打來電話,說再次組織調解。

  原來,陳燕萍在這期間又走訪了老人的大量熟人,得知吳老漢的心結是“被侄女告了,傷了面子”。心結找到了,辦法也就有了。在陳燕萍的耐心說服下,吳老漢當即表示,房子已經拆了,自己愿意給侄女一定的經濟補償。侄女淚流滿面,當庭向吳老漢道歉,撤回了起訴。

  法制日報靖江(江蘇)1月17

 

溫馨司法感動群眾

□短評

  陳燕萍這一典型的出現絕非偶然。

  當前,我國正經歷著劇烈的社會轉型,利益格局調整碰撞,矛盾錯綜復雜,尤其是廣大農村地區所經歷的沖擊更為猛烈。大量利益沖突以訴訟的方式進入人民法院。新時期人民司法如何回應時代呼喚?陳燕萍就是答案,就是榜樣!

  陳燕萍扎根人民法庭14年,在長期的基層審判實踐中,總結出了以“真心貼近群眾,深入調查研究,注重釋法析理,真情化解糾紛”為核心內容的“陳燕萍工作法”,幫助人民群眾“既解法結,又解心結”。

  近年來,由于案件數量猛增,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法官喜歡“坐堂問案”,這樣雖能節省一點辦案時間,但辦案效果不是太好。

  親近未必沒有權威,主動未必造成偏向。陳燕萍不喜歡“坐堂問案”,她喜歡“出現場”調查取證,與群眾打成一片,這非但沒有帶來所謂的“司法不公”,反而取得了群眾的信任。陳燕萍認為,當前群眾法律知識比較匱乏,因此要堅持能動司法的指導思想,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深入查訪事實,盡最大努力追求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的統一,才能得到群眾的認可。

  “將群眾語言融入司法,將普法融入司法,將情理風俗融入司法”是陳燕萍適用法律的三大亮點。在基層司法服務和訴訟活動中,陳燕萍總是盡量避免使用生澀的法言法語,盡量把法律語言轉換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眾語言,讓老百姓聽得清、聽得懂、聽得明。陳燕萍堅持巡回審判,并且邀請群眾參加旁聽,達到審結一案、教育一片、促進一方和諧的效果。陳燕萍在向群眾講解法律的同時,注重以地方公序良俗對群眾進行說服教育,用百姓心中的一桿秤來闡釋公平正義。

  陳燕萍經常換位思考,感受群眾的疾苦,她用對群眾最深情的愛,用對法律的深刻理解,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馨,讓群眾真正成為司法工作真正的主人,這是陳燕萍扎根基層14年的動力,同時也是她作出讓群眾滿意的司法業績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