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2010112,常州中院對重大販毒罪犯王強執行了死刑。

罪犯王強,男,35歲,四川省自貢市人,1996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200512月刑滿釋放。200857月,王強伙同罪犯鐘某(另案處理)從成都購買冰毒至常州販賣,王強在常州市浦北“樂樂”網吧門口、常州市金農賓館對面、常州市名帝假日酒店、常州市“盛典網絡廣場”、常州市華光城市旅店販賣毒品307.7。2008724,公安人員對罪犯王強的租住地常州市藍色星空某幢搜查,發現可疑晶體53袋(凈重1245.8),經鑒定,上述可疑晶體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份,案發,上述毒品被公安機關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