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是新時期人民法院兩大工作主題,是對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概括。2009年,濱海法院緊緊圍繞兩大工作主題,堅持能動司法,負重奮進,銳意進取,圓滿完成審判、執行、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任務,法院整體工作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在服務“三保”、積極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和諧司法、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服務濱海“加快邁向大港時代”的宏偉目標作出積極貢獻,濱??h委書記王斌先后4次批示肯定法院工作。

一、圍繞中心,能動司法,全面履行審判職責

牢固樹立服務“三保”意識,深入開展“三服務”專項活動,不斷提高依法服務大局的實效,努力營造優良的司法環境。

全力推動縣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一是積極策應港口建設。以縣委《關于加快推進濱海港開發建設的實施意見》為綱領,以全市法院服務沿海開發推進大會精神為指引,制定出臺《服務濱海港開發建設工作方案》,不斷加大糾紛協調和法律服務力度,保障港口建設順利進行;在濱海港設立巡回審判點,專門服務港口、港區、港城開發建設,2009年審結涉港口開發建設類案件91件;開展專題調研活動,對今后兩年港口建設可能產生的矛盾糾紛,超前謀劃應對措施,為濱海沿海開發建設鋪平道路。二是服務“四大百億產業”。積極服務縣委“工業強縣”戰略舉措,打造面向重點企業的司法服務平臺,著力實施“訴外法律服務、法律培訓進企業、涉企訴訟綠色通道、執行保企、百企平安”五大工程,通過司法措施幫助重點企業做大規模、做優結構、做強優勢,積極服務全縣集中打造“紡織服裝、泵閥機械、生態化工、農副產品加工”四大百億板塊。三是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充分發揮司法能動作用,把服務全縣脫貧攻堅工程作為提升服務“三農”水平的重要抓手,確定“法律脫貧”目標,以通榆劉籪、濱淮長興、陳濤新灘3個脫貧攻堅基地為支撐,幫助貧困戶理清致富思路;指導民調組織化解土地使用權、相鄰權等各類涉農糾紛,以和諧促進村民發家致富,努力達到糾紛不出村、不出鄉;對結對幫扶的貧困村組開展預約上門服務,及時釋疑解難,并組織干警捐贈款物35600元,服務新農村建設的效果初步顯現。

大力開展金融危機司法應對工作。一是健全聯系企業機制。召開“服務企業促進發展座談會”,深入調研企業生產經營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企業發出相關司法建議22條,規范企業經營行為,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大力開展“法律培訓進園區”活動,舉辦園區所有企業參加的法律講座,組織3期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研討班和10期普通職工法律知識培訓班,并編印《服務企業培訓簡冊》,上門發送給全縣300多家企業,增強企業抵御金融危機的能力;主動到蘇鹽閥門、超威電源、眾鑫泵業等27家大型民營企業走訪調研,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73次,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保駕護航。二是加強涉企案件審理。開辟訴前指導、立案、審理、執行一條龍服務的涉企訴訟“綠色通道”,及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出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五項重點工作》、《服務縣域經濟發展八項措施》等文件,慎重處理企業資金鏈斷裂引發的債務糾紛案件,著力調解,幫助企業渡過暫時的財務危機。全年共審結涉及華寶集團、吉華化工等縣內重點企業案件138件,涉案標的5000多萬元,為縣內企業挽回經濟損失4800萬元。三是靈活運用執行措施。制定《執行工作服務企業四項舉措》,成立執行指揮中心,設立執行值班電話和舉報電話,全力保障企業債權實現;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采取“放水養魚”、“分期履行”、“債權轉股權”等柔性執行方式,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幫助有發展潛力但暫時困難的企業渡過難關。一年來,通過執行為金?P公司等縣內重點企業實現債權1000多萬元,以執行和解方式執結涉企案件73件,有效緩解企業壓力。在全國法院開展的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執結歷年執行積案63件,清理無財產執行案件727件,取得兩項案件執結清理率兩個100%的好成績。

著力優化經濟社會外部發展環境。一是優化社會治安環境。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統一審判實務中的法律適用和證明標準,增強打擊犯罪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年共審結刑事案件366件,判處罪犯554人,其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135人,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21人,有力打擊和震懾了犯罪;在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根據國家刑事政策,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對未成年人和主觀惡性不大、又具有自首、立功表現的初犯、偶犯依法判處緩刑或免予處罰,努力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罰當其罪,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立面;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嚴懲職務犯罪行為,全年共審結職務犯罪案件13件,促進了國家工作人員廉潔從政;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功創建“省級青少年維權崗”;加大對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保護力度,43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全部以調解方式結案,涉案的360萬元賠償款全部當庭兌現,有力維護了刑事被害人合法權益,經驗被省市法院推廣。二是優化行政法治環境。堅持監督、維護、支持相統一的行政審判原則,著力優化行政法治環境,充分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全年審結行政訴訟案件37件;強化行政訴訟協調工作,力促官民和諧,共協調解決行政案件23件,撤訴率達62.16%;堅持嚴格審查與全力支持相結合,依法辦理非訴行政執行案件142件,對影響環保的3家污染企業實行強制關閉;通過個案司法建議、行政執法專題講座等途徑,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首長出庭率達100%,有力推動“法治濱海”建設。三是優化客商投資環境。強化工作主動性,對招商引資項目在規劃、征地、拆遷等環節,提供及時、全面的法律服務,先后為鹽城博鴻電子化學有限公司、江蘇宏東生物熱電有限公司等企業化解排除妨害糾紛8起,為招商引資項目順利入戶濱海掃清障礙;積極服務新城區和工業園北區建設,依法妥善處理縣財政局申請執行東豪公司欠款糾紛等各類案件,為濱海中學新校區、北區賓館、新時代美食廣場等項目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營造優質高效、規范有序的服務型“投資軟環境”。

二、發揮職能,保障民生,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堅持把重民生、排民憂、解民難作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依法處理好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關注弱勢群體,切實維護民權。一是努力實施司法救助。在訴訟費大幅下降、基建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對人身損害賠償、贍養等糾紛中無力繳納訴訟費的當事人依法實行緩、減、免交,保障弱勢群體的訴權;對經濟上確有特殊困難的刑事被害人和信訪人實施司法救助,緩解他們的燃眉之急,促進社會和諧。二是加大司法維權力度。全年共審結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損害賠償等民事案件2349件,為婦女、兒童、老人追索扶養費、撫育費、贍養費30.5萬元,為農民工等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42萬元,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醫療事故賠償等案件的受害人追索賠償款2300多萬元,全力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三是暢通民意表達渠道。秉承“尊重、理解、關懷”的人文理念,積極暢通涉訴信訪渠道,扎實開展領導干部下訪“金橋行動”,全力做好國慶60周年維穩工作;實行首問負責、分流處理、“四定一包”、責任倒查等信訪工作制度,開展判前釋明、判后答疑工作,與上訪戶尋求互信、達成共識,促其消除對抗和誤解。在各級黨委政府支持幫助下,全年共處理群眾信訪95人次,同比下降20.84%,初信初訪解決率達96.32%,共化解老上訪戶案件12件,率先在全市實現中央、省、市重點交辦的15件涉訴信訪案件全部化解。

發揮職能作用,切實謀求民利。一是深化訴前調解工作。以“案結事了、定分止爭”為目標,放大省市法院推廣訴前調解“濱海模式”效應,在全縣成立5個訴前調解鄉鎮工作站,5個人民法庭全部設立人民調解窗口,全年審結的3434件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高達80.25%,繼續位居全市首位。二是堅持判后回訪制度。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扎根基層、地處前沿的優勢,深入了解群眾疾苦,回訪各類案件830件次,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三是注重民生案件執行。加大民生案件執行力度,對申請人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城市低保戶、農村特困戶及其他弱勢群體的執行案件,收案即執、執之必結,共執結此類案件63件,執行標的200多萬元。

拓展服務空間,切實滿足民需。制定《便民訴訟十項措施》,在立案大廳實行一站式服務,堅持直接辦理、窗口服務、文明辦案承諾三項制度,方便群眾訴訟;安裝案件查詢觸摸屏,設立當事人閱卷和休息場所,配備飲水設施,營造親民氛圍;不斷加強巡回審理,大力推行預約立案、網上立案、巡回辦案、現場開庭、假日法庭、電子簽章等便民利民舉措;廣泛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律培訓,編印《服務農村培訓簡冊》、《便民訴訟手冊》等法律資料3000份向轄區村民發放,幫助轄區鄉鎮黨委政府化解土地爭議、拆遷糾紛15件,有力推動農村法治進程。

三、健全機制,提升質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積極創新管理方式,不斷完善審判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機制,建立科學、高效、相互制衡的審判管理體系,公正司法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深化審判質效管理。加大審判管理力度,嚴格執行全省法院《關于審判案件定案工作的暫行規定》,落實院、庭長審核簽發裁判文書制度,強化院、庭長指導監督職能,突出管理的精細化和實效性,先后出臺《民商事獨任審判案件定案管理暫行規定》、《關于加強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的指導意見》、《案件質量評查實施辦法》等專門規定,促進案件質量提高;試行審判管理旬通報制度,督促審判人員加快辦案節奏,壓降辦案周期;堅決執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案件差錯責任追究辦法》和《瑕疵案件責任追究辦法》,對被市中院發回重審、改判的案件逐案剖析原因,實行責任追究,全年有5人被追究差錯責任,有8人被追究瑕疵責任;出臺《執行工作分權制約機制暫行規定》,使執行實施權與執行裁決權相分離,強化對執行權的制約,促進執行公正,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注重規范司法行為。修訂完善《制度匯編》、出臺《文明執法若干規定》,通過互聯網落實審判信息公開,以信息化促進司法規范化;建立院、庭長巡察制度,對庭審規范化進行專項檢查,制作庭審情況檢查通報,及時糾正庭審過程中不規范的司法行為,正紅、大套兩個法庭被評為全市首批“廉潔司法示范庭”;全面建立案件質效、信訪投訴、違法違紀等司法檔案,增強法官公正文明司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出臺《關于重大事項報告的若干規定》,及時向縣委報告本院的重大事項,在加強內部管理的同時,時刻與縣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就民商事審判和執行工作向縣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匯報,開展“百名代表公開評案”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6場次、座談4場次、聽庭8場次;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人民陪審員參審率達23.89%;向社會聘請20名行風監督員,在本院業務庭聘請12名廉政監督員,定期走訪、征求意見,促進行風建設;繼續與縣電視臺、《濱海報》聯辦“法庭傳真”、“法苑視角”欄目,讓群眾深入了解法院;在中國法院網開通民意溝通郵箱、向社會公布法院服務熱線和院長電子信箱,廣泛聽取民意,提高司法服務能力和水平。

四、以人為本,夯實根基,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實施人才興院戰略,大力培育“務實、嚴謹、博學、超越”的濱海法院精神,提升隊伍綜合素質,為法院工作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

提升科學發展能力。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加強對干警大局觀念、群眾觀念、法治觀念教育,著力轉變不符合科學發展的思想意識;創造便利的工作環境,增強全院干警凝聚力;先后兩次對缺位中層職位進行公推公選,8名優秀審判骨干通過競爭走上中層領導崗位,激發了全院爭先創優的熱情。

促進業務素質提高。舉辦司法調研工作研討會、調解工作論壇,對36項日常工作進行深入調研,赴先進法院參觀學習,廣泛開展業務大練兵、技能大比武活動,在全院開展“兩能手(辦案能手、調解能手)、兩標兵(質量標兵、服務標兵)”評比活動,繼續開設“法官講壇”,全方位提高干警業務素質;建成法院文化長廊,通過全市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驗收,全國法院文化建設調研座談會(蘇北片)在濱海召開,文化建設有力促進隊伍素質提升,省高院先后3次向全省推廣濱海法院工作經驗。

推動工作作風轉變。隨案向當事人發放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規定,廣泛接受社會各界以及當事人的監督;開展警示教育專項活動,舉行整頓審判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回頭看”教育活動,進一步嚴肅辦案紀律,加大對干警在工作時間和八小時以外行為的管理和監控力度,及時進行通報和懲戒,促進司法公正;深入挖掘、培養、樹立干警身邊的先進典型,發揮先進的激勵、示范和引領作用,全院“比、學、趕、幫、超”氛圍濃烈;實行紀檢監察信訪提醒函制度,采取明查暗訪、違法警示、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查處案件等形式,加強對法官的管理,有效解決個別法官存有特權思想、責任心不強的問題,廣大干警廉政意識不斷增強,法院隊伍整體形象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