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索債方不當 非法拘禁被判刑
作者:常江紅 發布時間:2009-09-28 瀏覽次數:711
本網徐州訊:近日,江蘇省銅山法院判決一起因索債引起的非法拘禁案,分別判決被告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08年1月至5月間,杜某單獨或與宋某一起向銅山縣鄭集鎮村民李某索要債務,多次強行將李某帶至某足浴中心、某度假村等地,將其控制在賓館房間內向其索要欠款。其中
法院審理認為,杜某、宋某為索要債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本網徐州訊:近日,江蘇省銅山法院判決一起因索債引起的非法拘禁案,分別判決被告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08年1月至5月間,杜某單獨或與宋某一起向銅山縣鄭集鎮村民李某索要債務,多次強行將李某帶至某足浴中心、某度假村等地,將其控制在賓館房間內向其索要欠款。其中
法院審理認為,杜某、宋某為索要債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