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逃避苦難言 一朝履行天地寬
作者:董正遠 陳祚宏 發布時間:2009-08-31 瀏覽次數:921
本網鹽城訊:“今天我要感謝法官,不僅不追究我的責任,反而促使我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使我心中的石頭終于落地,可以放心地回老家了,安心的過正常人的生活。”
判決生效后,夏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本案依法進入執行程序。大豐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夏某送達了強制執行通知書,并多次要求其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因無力履行,想逃債攜全家外出打工,從此音訊全無。因被執行人外出,無法執行,本案被迫中止執行。
2009年,申請人李某打聽到被執行人夏某之妻已回到大豐,于是向大豐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大豐法院在執行中查明,被執行人夏某已經與妻子協議離婚,且其妻已經再婚。大豐法院依據法院規定,追加夏某的前妻作為本案的被執行人。同時為保證本案的順利執行,大豐法院執行法官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夏某的居住地,向其親戚做工作,希望能協助法院做好被執行人的工作。在執行人員的努力下,被執行人主動和執行人員聯系,表示愿意主動履行義務,但現在比較困難,希望與申請人和解。經過溝通,被執行人夏某與申請人李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以15000元了結下余18450元的賠償債務,致使一起長達9年的執行積案得到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