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孕欲離婚 法官調解把家還
作者:寶法 楊穎 發布時間:2012-09-12 瀏覽次數:420
趙某今年已經快40歲了,由于自己身患糖尿病,婚后多年一直無法懷孕。可是她沒想到,丈夫會因此將她告上法庭要求離婚。
2001年,趙某與李某結婚,可就在兩人準備要個孩子的時候,趙某被查出患有糖尿病,屬于Ⅲ期,即早期糖尿病腎病,不適合懷孕。為了能生個健健康康的寶寶,李某帶著趙某四處求醫,病情雖然得到了控制,但醫生告訴他們,糖尿病并沒有徹底根治的方法,以趙某的病情來看,今后是無法生育的。可是李某并不放棄,他相信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趙某的病是一定可以治好的。轉眼十幾年過去了,李某已從當年的小伙子變成了中年男人,一心想要一個孩子的李某終于失去了耐心,無奈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承辦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認為李某這么多年來堅持為趙某治療,說明李某對趙某的感情是很深的,夫妻感情并沒有破裂。于是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勸導李某以夫妻感情為重,珍惜兩人十幾年來的感情,孩子的問題以后可以通過收養等方式解決。在法官的多次努力下,李某最終放棄了離婚的想法,并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調解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