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廳內容留賣淫 合伙經營人同受懲
作者:孫海雷 耿貴賢 發布時間:2009-05-26 瀏覽次數:941
2008年2月至同年5月期間,被告人崔開祥、劉建國經事前計議,在合伙經營的射陽縣“芳草地美容廳”內,容留他人賣淫。由被告人崔開祥在店內負責該美容廳的日常管理,被告人劉建國負責該店外部事務,容留他人賣淫所得錢款兩被告人均分。被告人崔開祥、劉建國先后容留他人賣淫作案13起,得人民幣390元。另被告人崔開祥介紹賣淫作案1起,得人民幣3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崔開祥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容留、介紹賣淫罪;被告人劉建國容留他人賣淫,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容留賣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