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提高辦案效率
作者:邵海林 鹿海彬 發布時間:2008-12-11 瀏覽次數:654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自今年3月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以來,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著眼方便群眾訴訟、及時化解糾紛、確保受害權益人得到及時、有效的賠償,促進和諧穩定。今年1至11月份,該院共審結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17件,其中調解結案98件,調解率85.6%,當庭兌付率90.2%
一是設立專門合議庭。抽調精通交通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交通事故案件審理技能的資深法官參加合議庭,以使該類案件的審理更加專業化。
二是快速立案。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只要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或當事人之間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達成的協議書及其他有關材料,立案庭盡快辦理立案手續。同時開通涉交通事故案件專線,實行電話預約立案、巡回立案;在交警部門設立巡回辦案點,對于即發事故調解不成的當場立案進入訴訟程序,提高司法效益。
三是快速審理。對案件事實清楚的原則上采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鼓勵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解決,高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以縮短辦案周期,提高辦案效率。
四是快捷執行。強化執行人員執限觀念和效率意識,只要原告提供被告的財產的準確信息,并申請訴訟保全的,就及時依法作出訴訟保全;另外對此類案件實行督辦制度。確保判決后執行的順利進行。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最大限度地擴大該類案件的司法救助范圍,縮短緩、減、免訴訟費審批期限,最大限度地解決當事人的困難,同時積極與司法局等部門協調建立了法律援助聯動機制,對有需要的當事人及時給予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