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賈汪法院“五個主動”克服執行難題
作者:王民報 發布時間:2008-12-03 瀏覽次數:875
本網徐州訊:面對執行困難,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們沒有嚇到,而是主動的去面對困難,做到了“五個主動”。一是主動與當事人交談。受案后執行人員要主動約見當事人,摸清申請人的要求和被執行人沒有主動履行義務的原因,做到心中有數,以便進一步開展工作。二是主動溝通和協調。這不僅要主動與當事人進行溝通和協調,還要主動與審判階段的審判法官溝通,從根本上摸清案件的來龍去脈,為調解做好準備。三是主動作案外工作。解決雙方當事人生活上存在的困難,用真情感化當事人,使被執行人能夠主動的履行義務、申請人能夠體味法官的真誠。四是主動開展調查。對于疑難執行案件要主動開展“六項調查”,查銀行、查房產、查工商、查車管、查稅務、查到期債權。五是主動采取執行措施。一旦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要積極地、合法地采取執行措施,確保及時、正確、有效、人性化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