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促進社會和諧,構建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推動訴調對接工作的順利開展,并確保訴調對接能夠深入和不斷推動,確保人民法院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的有效對接,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分局、徐州市賈汪區司法局、徐州市賈汪區總工會、徐州市賈汪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賈汪區消費者協會、徐州市賈汪區婦女聯合會、共青團徐州市賈汪區委員會八家單位聯合成立了“徐州市賈汪區人民調解工作室”,該工作室于20081128正式掛牌啟動。

“人民調解工作室”是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人民法院設立的調解組織,在人民法院的組織、參與和指導下,從事訴前調解、委托調節、協助調解以及訴訟調解于人民調解銜接工作。“人民調解工作室”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共同確定人選,共同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室”設立在賈汪區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及大吳、塔山兩個派出法庭的立案大廳,該工作室選任了三名調解員和八名特邀調解員負責日常工作,并由法院和司法局指定的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對調解員進行業務指導。

為了更好的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室”,使其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上述八家單位還共同制定了“人民調解室工作規范”,對“人民調解工作室”處理案件的范圍、流程和調解員的行為規范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同時規范還明確了調解協議的效力,即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的人民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

2008121,各位人民調解員正式上崗,人民調解工作室正式參與各類案件的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