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積極探索行政案件訴前協調,訴前協調堅持自愿、便捷、合法原則,對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行政爭議,均可訴前協調。今年下半年以來,該院共審結各類行政案件34件,其中經訴前協調以撤訴方式結案的案件就有13件,占38.2%,案件平均審理天數較去年同期下降8.3天,撤訴率同比上升了15.2個百分點,既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