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故意隱瞞精神病史 婚后婚姻被宣告無效
作者:李向陽 張志瑤 陳云福 發布時間:2008-11-03 瀏覽次數:1456
本網徐州訊:近日,江蘇省睢寧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婚姻無效糾紛案件,被告趙女因婚前故意隱瞞精神病史,原告張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婚姻無效獲支持。
2007年2月張男與趙女經媒人介紹相識,一個月后兩人就領取了結婚證。由于婚前了解不足,婚后張男才發現趙女婚前就患有精神疾病,2006年被醫院診斷為未定型分裂癥,婚后經過治療仍未治愈,遂訴至法院要求宣告兩人婚姻無效。
法院審理認為,“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法律明確規定婚姻無效。本案被告趙女婚前患有未定型分裂癥,屬于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其與原告張男的婚姻關系應當無效,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