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五項措施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作者:吳谷翔 發布時間:2008-10-31 瀏覽次數:857
本網淮安訊: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不斷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進入訴訟程序的矛盾糾紛越來越多,人民法院面臨著新一輪的訴訟高峰期,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為避免案多人少影響審判效率,損害司法公信力,洪澤縣法院積極采取措施,沉著應對。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視。分管領導和庭長身先士卒,帶頭辦案。 今年1-9月,該院院(庭)長共辦理329件案件,有效地緩解了辦案法官工作壓力。
二是進行案件分流。全院在案件審判流程管理體制下,統一調配審判力量,將民事案件部分分流到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和立案庭等庭,目前已有216件案件分流到其他審判庭辦理。
三是加大調解力度。盡可能的適用簡易程序,縮短辦案周期,促成“案結事了”。提高案件自動履行率,減少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案件數量。1-9月,該院的調解率為66.6%。
四是建立了訴調對接的長效機制。制定了法院工作協作員制度,聘任各鄉鎮司法所長為法院工作協作員,將一些案件委托法院工作協作員進行訴訟外調解。
五是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積極邀請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參加案件的審理,今年年1-9月份,該院的15名陪審員案件參審率達到了63%,有效地緩解了法官的辦案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