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五法促陪審
作者:倪其亞 發布時間:2008-10-30 瀏覽次數:832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睢寧法院建章立制入手,推動人民陪審工作的有效開展。截止
加大業務培訓。為使人民陪審員具有履行職務的業務能力,該院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人民陪審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年對人民陪審員的定期培訓不少于2周。平時以旁聽庭審、以會代訓、庭審觀摩、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素質。
注重發揮特長。根據陪審員的不同職業、業務特長,分配不同的參陪審案件,以發揮其專業知識優勢,使人民陪審員能夠準確把握庭審方向和重點,提高審判質量。如該院兩位醫療專家陪審員,一直參與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案件的審理工作,其深厚的專業水平對該院審理該類案案件起到很大作用,所審的案件無一件發重審、改判。
建立職務保障。對陪審員的工作權利予以充分的尊重,對審判進程的確定,庭審方向、庭審的重點,事先都與陪審員進行溝通,開庭前五日內通知閱卷,提供必要的法律資料,既保障陪審員參審的權益,又增加了人民陪審員的責任感。
提高激勵標準。該院在經濟困難情況下,仍然大幅度提高陪審員參審案件的交通保障和經濟補助標準,免除他們履行職務的后顧之憂。對于參審質量好、群眾評價高,該院還予以一定精神和物質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