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近日,應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民四庭請求,蘇州市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二庭派員協助其前往被告單位調查取證。日前,南山區人民法院為此來函,感謝蘇州市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司法協助,并高度贊賞蘇州工業園區的司法環境。

本案原告是深圳某數控公司,掌握在國際上領先的機床生產技術。被告單位的幾個股東是原告單位離職的高級員工,離職后來蘇州工業園區投資開辦另一家數控公司并生產同類產品。原告認為被告該幾名股東使用了先期在其單位掌握的商業秘密,侵犯了自身的專利權,遂訴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同時申請南山區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由于證據在蘇州,而南山區人民法院不熟悉蘇州市的司法環境,遂向蘇州市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二庭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民二庭庭長丁建明當即指派相關人員隨行協助。

司法協助作為人民法院內部的一種互助,是指委托外地法院代為一定的司法行為,包括送達法律文書、調查取證、執行裁判等行為。當前,在全國努力構建和諧司法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內部開展司法協助無疑是一項意義重大的行為。

首先,司法協助有利于解決司法資源的不足。充分的司法資源是構建和諧司法的硬件,是保證訴訟公平進行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保障人民法院切實充當維護社會正義屏障的基石。目前我國司法資源不足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之間存在矛盾。有限的司法資源在各地區之間需要合理分配,地區的司法資源在個案之間也需要優化配置。要最大程度發揮現有司法資源的作用,需要司法部門充分挖掘現有司法資源的潛力,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司法資源的同時,還要學會在整體司法資源之間實現優勢互補,互幫互助,從而將靜態的司法資源轉為動態資源。司法協助避免本地司法資源在外地使用而導致的成本擴大,通過借助異地司法資源,充分彌補本地司法資源在異地欠缺的不足,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國家司法資源的合力。

其次,司法協助有利于真正實現公正司法。公正不僅是人類社會追求的重要價值目標和強烈期待,更是人民法院司法審判的目標和準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了追求實體公正外,還需要保障當事人享有平等的訴權,即程序公正。實體公正是訴訟主體的追求目標,程序公正是實現實體公正的保障。通過司法協助,人民法院能夠取得靠當事人自身難以取得的證據,使當事人能在法庭上能夠公平博弈,使法律賦予當事人的訴權不至于流于形式,而是真正落到實處,也使人民法院能夠最大限度的實現實體公正。

再次,司法協助為異地法院交流提供了一個平臺。司法作為一種動態的系統,其在運行的過程中受到諸多地區差異的影響,從而導致現實社會中的地區司法差異。這種地區司法差異給國家法治的統一和完善帶來了一定負面影響。縮小地區司法差異,有利于加快中國法治的進程,真正達到司法和諧。司法協助給異地司法人員交流司法經驗提供了一個絕好的機會,各地法院取長補短,不同的經驗和視角,可以給彼此改善司法實務提供新思路,整體上有利于推動國家法治的統一和改革。

最后,司法協助有利于凈化本地司法環境。和諧司法需要有良好的外部司法環境作為保障,司法環境是構建司法和諧的軟件。和諧司法不是對非法行為無原則的縱容,也不是對合法權益保護的弱化,更不應是對法律是非的顛倒。司法環境的凈化,對于法治權威的維護,公民法律意識的強化,乃至社會公平公正的實現都有很大的作用。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通過本次協助行為,一方面彰顯了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維護司法公正的決心,另一方面也用行為凈化了本地司法環境,使違法行為無處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