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當事人著想多一點?沛縣法院司法便民掠影
作者:寒山 劉麗麗 發布時間:2008-08-25 瀏覽次數:622
本網徐州訊:沛縣法院院長葛海波在全體干警會議上說:“要把當事人當作我們自己的衣食父母、兄弟姐妹,對他們關心多一點,耐心多一點,理解多一點,解釋多一點,特別是要多從當事人的角度,為他們著想多一點,把便民利民措施落實到位,就一定能得到群眾的肯定。日前,他們又在案件審理執行的各個環節出臺了許多司法為民新舉措。
法庭開到家門口
今年7月,棲山鎮73歲的王大爺與兩個兒子因贍養問題發生糾紛,王大爺打電話給棲山法庭詢問怎么才能讓兒子贍養自己,要求法庭處理。庭長李光頂著炎炎烈日,趕到老人的家里??一個僅僅能夠遮風擋雨的草房,在36度高溫下耐心聽取老人的訴說,找到了王大爺父子關系不睦的原因是兒媳婦都嫌棄老人邋遢,當即制作了筆錄,辦理了立案手續。向村主任了解得知該村還存在相同情況,便決定該案到村里開庭。半個月后,庭審在該村麥場里如期進行,旁聽群眾一千多人,電視臺也來采訪。經過法庭調查,法官查清了案件事實,便和街坊鄰居一起開始了入情入理的調解。在大家教育勸說下,王大爺的兒子和媳婦們主動承認了錯誤,紛紛表示各盡其責,保證讓老人過上一個幸福的晚年。庭審結束,王大爺就被孫子接到了自己的新房里。
對涉及農村鄰里糾紛、贍養糾紛等案件上門調解,對行動不便的當事人,直接到他們家中開庭,這已是該院多年來一直堅持制度。
要讓當事人少跑路
去年11月,一位訴訟當事人為辦理訴訟費退費手續,一連跑了兩趟,都因院長或分管院長在外開會或出差沒有辦成。當事人便寫信給葛海波院長反映這個問題。院長葛海波立即召集有關人員開會研究,制定了沛縣法院收退訴訟費的規定,將正常辦理退費手續的審批權下放給業務庭長,并規范了訴訟費的收取手續,保證當事人隨到隨辦。他們還舉一反三,改革立案辦法,實行“一站式”服務,做到當場接待、當場審查、當場決定;對確需進一步研究審查的起訴材料,規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第二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立案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內容和名稱。一旦作出立案與否的決定,首先選擇電話或上門通知原告,保證不讓當事人跑第二趟。還為人民法庭配備了電子印章,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當即領到調解書。
親民利民“高速路”
沛縣法院結合新農村建設,推出“急事快辦”和“特事特辦”系列便民訴訟措施,不斷降低訴訟“門檻”,真正達到了“利民”。通過建立導訟制度、訴訟風險告知制度、繁簡分流制度和小額訴訟速裁制度等,努力實現農民訴訟便民化、快捷化。通過推出電話立案、預約立案、巡回立案、巡回送法、假日法庭,夜間法庭等便民舉措,不斷拉伸服務半徑,實現由“以法庭為中心”向“以農民為中心”的轉變,為老百姓構筑一條提供“立、審、執一條龍服務”的便民“高速路”。
今年6月,一起交通肇事損害賠償案件訴到沛縣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調查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當事人意見分歧不大、雙方當事人均在場,有條件立即結案。他們隨即開辟快捷審判通道“特事特辦”,僅用兩小時,就審結了雙方鬧了近一年的民事糾紛。
為充分保障弱勢群體權益,曲靖市中級法院對農民追討工資、工傷撫恤、贍養等14類訴訟案件,視情況給予減、緩、免收訴訟費用。如沾益法院推出的的特色審判,被稱為“陽光審判”;會澤法院實行的“快速立案、快速審判、快速裁決、快速執行”被稱為訴訟“高速路”。還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組、法官進農家”巡回辦案活動,在各鄉鎮設立巡回辦案點,開展上門立案、調解,方便群眾訴訟。如在農忙季節實行彈性工作制,利用早中晚時間到案發地開庭、調查,盡量減少農村當事人往返法院、法庭的次數。通過流動法庭的形式,縮短法庭與農村的地理距離,拉近法官與群眾的心理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