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丹陽法院在落實丹陽市委十一屆五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工作中,以發揮審判職能為中心,堅持五個圍繞,實現五個保障,為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實現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圍繞誠信與發展,為實現交易安全區提供司法保障。切實發揮民商事審判的職能作用,妥善處理好各類民商案件,依法調節市場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促進投資環境的改善,促進市場競爭環境的優化,使丹陽成為投資經營最安全地區。

二是圍繞金融經濟秩序,為創造金融安全區提供司法保障。加大打擊金融犯罪的力度,重點打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從事金融詐騙或利用工作便利收受不法利益的犯罪行為,以持續高壓態勢有效抑制其犯罪意圖的產生。慎重審理破產案件,妥善處理好借款、擔保、票據、存單、保險等金融糾紛,努力化解糾紛,維護金融秩序。加大金融糾紛案件的執行力度。創新執行工作方法,加大執行力度,幫助金融機構實現債權,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

三是圍繞“三集中”目標,為推進拆遷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仔細研究拆遷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解決拆遷工作中涉及法律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市委市政府依法拆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對申請執行的非訴行政案件,做到受理快、審查快,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盡快裁定準許。對經裁定準許強制執行的,認真了解案情,仔細制訂妥善遷方案,杜絕野蠻拆遷、違法拆遷,做到既要支持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又要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四是圍繞社會穩定,為平安丹陽建設提供司法保障。從有利于遏制犯罪、穩定社會大局、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出發,充分運用好刑罰武器,正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的刑事犯罪活動,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充分認識到維護穩定的重要性,要按照上級的要求,抓好穩定工作,確保法院、部門乃至每個人的工作無疏漏,做到決不因為個人的工作不到位、有瑕疵、有錯誤而激化社會矛盾。

五是圍繞涉農案件,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司法保障。針對農村相鄰、房屋、損害賠償、借貸等糾紛案件較多,案件當事人積怨較深,矛盾一觸即發影響農村穩定的特點,在審判工作中注重發揮民事調解功能的作用,認真做好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工作,及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實行訴訟向導制,在立案大廳內制作審判流程示意圖,發放訴訟須知、舉證責任、訴訟或執行風險承擔通知書,為每位當事人提供書面的訴訟向導,為當事人書寫訴訟提供方便。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給予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等司法救助,確保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