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京口法院強化訴訟調解促社會和諧
作者:盧愛國 史友興 發布時間:2008-08-25 瀏覽次數:817
本網鎮江訊:鎮江京口法院結合“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根據“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面對民事案件數量增幅大、利益沖突大、調解難度大的實際,以化解矛盾糾紛為主線,不斷創新舉措,狠抓調解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上半年,該院民事案件調撤率達76.22%。
該院在調解中注入多元的理念,把定紛止爭、案結事了作為和諧司法的內在要求,要求法官不單純地把調解作為一種工作方法,更重要地是作為和諧司法的理念和要求,在審判工作中找準矛盾糾紛的癥結點,提高調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增強做群眾工作的本領。同時,借助人民陪審員、民間調解組織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吸納人民陪審員、民間調解組織成員參與案件的審前、審中、審后調解,形成以法官為主體,人民陪審員、民間調解組織、工會、婦聯等相關組織參予的多元調解工作機制,提升了調解實效,實現了辦案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該院以創新的思路強化調解,結合“總結審判經驗”專項活動,開展調解工作交流研討,請調解經驗豐富的同志介紹調解經驗,相互學習,共同提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引導年輕法官向老法官和富有群眾工作經驗的人民陪審員、基層民調干部學習,增強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提高調解水平;搭建訴調對接工作平臺,形成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互動配合的良好局面。
此外、為了確保調解取得實效,該院狠抓調解考核,將調解工作納入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將案件調解率作為績效考核和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標,將調解工作指標進行分解,逐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部門和個人審判業績檔案。對調解工作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鼓勵審判人員在案件審理中不斷鉆研如何提高調解工作質量,努力鍛煉自己做群眾工作的本領,提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