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以提高案件質量、效率、效果為目標,將“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基本要求落實到立審執全過程。為此,在案件質量評定時從立、審、執、法律文書四個環節入手,對案件程序適用、認定事實、證據采信、法律適用、裁判文書、執行效果等方面嚴格評查,及時將存在問題反饋到相關業務部門并督促其糾正,同時,將評查結果予以實名通報,要求相關責任人員及時整改。審管辦針對整改情況進行二次通報,使案件質量評定工作有始有終,規范運行。以上二次實名通報結果均作為該法官工作績效和年終崗位目標考評的依據。

該院的案件質評工作有力地促進了審判質效的提高。至目前為止,該院發改率為0.25%,較同期相比下降44%,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