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代表聯絡工作“五強化 五提高”
作者:趙勇 發布時間:2008-08-21 瀏覽次數:1061
本網鹽城訊:今年以來,江蘇建湖法院把接受人大監督,加強代表聯絡作為改進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強大助力,進一步暢通與人大的聯絡渠道,自覺接受監督,有力地推動了該院的各項工作良性發展。
一是強化聯絡工作組織化建設機制,提高聯絡的長效性。進一步調整充實聯絡工作領導機構和聯絡工作人員,明確分管領導主抓,辦公室主辦,專人具體負責的制度,落實了“統一登記,分類管理,歸口辦理,責任到人”的辦理程序。
二是強化代表關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處理機制,提高聯絡的專門性。對人大代表關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嚴把案件質量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向本級人大和上級法院匯報,對重點案件,由院長親自督辦,對一時難以辦理的案件,也及時向人大說明情況,反饋信息,報告工作進度。
三是強化 “請進來,走出去” 聯絡工作機制,提高聯絡的經常性。每季度主動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一次,定期組織召開座談會,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意見和建議。經常、不定期地走訪人大代表,院領導充分利用開會、下鄉等機會,主動與代表聯系,虛心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法院工作。
四是強化人大代表旁聽重大案件庭審及重大執行案件聽證機制,提高聯絡的實效性。在公開審理或執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時,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或聽證,今年六、七月份,該院審理縣交通部門幾名干部受賄案時,由院長任審判長,專門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庭審,在社會上反響很大,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五是強化代表聯絡工作的輿論宣傳工作機制,提高聯絡的關注性。充分利用報刊、網絡等載體,大力宣傳人民法院自覺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監督的典型,大力宣傳人大關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典型,大力宣傳法院的工作和先進典型,讓人大代表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更加主動地關心和支持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