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推行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
作者:胡長庚 發布時間:2008-08-21 瀏覽次數:794
本網徐州訊:為減少錯案的發生和便于發生錯案后追查責任,近日,新沂法院出臺了《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規定對于應當追究責任的錯案責任人,無論案件經過多長時間,無論責任人到何部門,只要發現錯案,該責任人都要對案件承擔責任。
該院《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制定了改判、發回重審案件主觀過錯評查處理辦法和重大差錯責任追究辦法,完善了法官違法審判、執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在審判、執行工作中違反法律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及時嚴肅查處,同時追究合議庭成員、庭室負責人失職、失察、失管責任,并與責任人業績考評、晉職掛鉤,使錯案追究制真正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