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在開展的“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中,濱海法院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緊緊圍繞全市法院大學習、大討論專題研討暨全市法院院長會議精神,采取“四項舉措”,創新“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機制,促進各項工作全面發展。

一是完善制度促學習。該院明文規定每月一次中心組學習和部門每周一次的政治學習制度,做到學習過程有計劃、有記錄、有心得、有體會,確保人員、時間、效果三落實。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剖析查擺問題,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二是領導帶頭促學習。該院在實行自學的同時,院領導、黨組成員結合本院審判工作的實際,每人選擇一個論題開展調研,形成專題調研報告,在全院大會上和本院局域網上進行交流。

三是強化管理促學習。針對上級法院新的質效考評體系,嚴格審判管理。定期開展法律文書評比活動,對評選出優秀和較差的法律文書制成板塊,并在本院局域網上“曝光”;組織審委會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定期參加庭審觀摩,進行評議打分,并將評議結果納入法官個人業績檔案。建立院長責任、分管院長責任、審委會責任、庭長責任的領導責任制和合議庭責任、獨任審判員責任、書記員責任的審判責任制,嚴格實行用制度管人、管案;建立案件歸檔前質量評查機制,對每件歸檔前案件由審管辦按照質量評查要求嚴格評查,對檢查合格后方可歸檔,并將法官辦案質量作為法官評定等次、兌現獎懲、晉職晉級的主要依據,努力形成全院上下強化案件質量的格局。

四是豐富載體促學習。首先開展心得體會交流活動,要求每個部門都要推薦出一篇較好的心得體會在全院干警大會上交流學習;其次,在全院范圍內開展深化審判管理,爭創一流業績推進活動,各業務部門針對本部門審判質效指標在全院及條線所處的位置,如何進一步做好審判執行工作,進一步提高審判質效,制定出具體內容、措施和辦法;第三,開展“便民審務村村行”、“送法進百企”的“金橋行動”,以案釋法,以案普法,促進社會大局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