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用“五準法”加強訴訟調解
作者:王晟 發布時間:2008-08-20 瀏覽次數:836
本網淮安訊:近年來,盱眙法院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工作思路,通過靈活手段,依法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糾紛,化解各種矛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該院《民事簡易案件庭前調解工作若干規定》,該院設立庭前調解組,“找準解決矛盾切入點、用準人民調解員、找準調解場所、用準調解語言、找準調解時機”,積極實行庭前、庭內、庭后調解,重點抓好婚姻家庭、損害賠償、民商事等案件的調解工作,追求多調少判。今年以來,在審理的3857件案件中,因原告和被告達成和解協議、原告自愿息訴等原因而撤訴的案件和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案件達4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