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養殖文蛤苗騙取國家補償款被判刑
作者:湯天維 郁宏軍 發布時間:2012-09-10 瀏覽次數:473
在如東縣掘苴墾區灘涂圍墾期間,有三名男子蓄意虛構投放文蛤苗種35噸,騙取國家圍墾補償款21.65萬元。9月6日,如東縣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涉案3人分別被判刑,贓款均已退還,上繳國庫。
2008年底,徐文在一次朋友聚會中,從原如東縣掘苴墾區圍墾工程建設指揮部群眾工作組成員秦俊(已判決)處得知,灘涂資源因圍墾遭受損失可以獲得國家補償款。覺得找到發財妙計的他,趕緊找到養殖戶陳通、陳蕭,商議利用該二人的灘涂養殖池子騙取政府補償款,并許以厚利。陳通、陳蕭明知鎮政府已經通知養殖池子清障,不得再進行養殖,奈何錢迷心竅,覺得即便事發,自己也無大錯,同意了徐文的提議。2009年初,徐文在陳通、陳蕭的協助下,在二人養殖池中投放了不到2噸的文蛤苗。2009年4、5月份,該養殖池子被圍墾。徐文、陳蕭隨即以少投多報的方式,虛構投放文蛤苗種35噸事實向政府申請補償。經由秦俊幫助,審核順利通過,徐文騙得補償款共計21.65萬元。事后,徐文依約分給陳通、陳蕭好處費共計人民幣3萬元。案發后,三人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文、陳通、陳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鑒于三被告人犯罪后均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均可從輕處罰。故判處被告人徐文犯詐騙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被告人陳通、陳蕭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