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中院法官巧解連環案
作者:王評 婁正前 發布時間:2008-08-18 瀏覽次數:902
本網鎮江訊:一個大家庭 ,小夫妻鬧離婚,丈母娘向公老頭討債,父親要兒子兒媳還錢,一連串的糾紛接踵而至。
近日,經鎮江中院法官耐心調解,三起發生在一個大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連環糾紛得到妥善解決。
2007年11月,李笑向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王剛離婚,一審法院考慮雙方感情并未破裂,判決不準離婚。隨后,李笑的母親張雅利又起訴王剛的父親王大威,要求其歸還一萬元借款,可王大威到期并未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反而又將兒子、兒媳告上了法庭。原來,在兒子與媳婦結婚時,王大威將一輛出租車給兒子王剛使用,車的所有權仍歸王大威,因為生意不好,不久,經父親同意,王剛將出租車轉賣,得款5萬元,他自己留下3萬元,給了父親2萬元。現在父親眼見兒子、媳婦要離婚,對方親家母又起訴要求自己歸還借款,于是王大威起訴要求兒子、媳婦歸還剩余車款3萬元。一審法院判決由兒子王剛還款3萬元,王剛不服,上訴至中院,要求妻子李笑和自己同時承擔還款義務。事件并未就此結束,在二審審理期間,王大威又向法官提交了一份新證據-----一張由王剛和李笑共同簽名的收到王大威給的結婚款5萬元的收條,一場新的訴訟一觸即發。
承辦法官接手案件后,仔細了解了三個訴訟的前因后果,意識到這種家庭成員之間的經濟糾葛與一般的經濟糾紛不同,它具備一定的感情基礎,后面的糾紛因前一個糾紛而起。為了不讓三場訴訟給這個大家庭造成更大的傷害,法官從家庭和睦、社會和諧角度出發,逐個找當事人談心,講清法理,講明道理,真誠幫助雙方當事人解決矛盾。最終,王剛夫妻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辦理了離婚手續。親家王大威償還張雅利一萬元,了結雙方的民間借貸糾紛,張雅利則撤回執行申請。兒子王剛提出撤訴,并按照原審判決返還父親3萬元。三個家庭為了今后不再發生糾葛,一致要求法官作證,共同簽訂了一份多方聲明。(文中人物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