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法院:人民陪審員參審促調解
作者:王宏 發布時間:2008-08-15 瀏覽次數:877
本網南通訊:今年以來,海門法院為促進司法公開,擴大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使審判工作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在案件辦理中,根據不同的案情,主動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審,充分發揮他們自身專業、職業的獨特優勢,有效地促成了案件的調解,促進了社會的和諧。
今年4月,該院民一庭受理了原告季某與被告海門市某醫院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原告訴稱,2007年11月下旬因身體不適入住被告醫院治療,被診斷為“膽囊結石、膽囊炎”,由被告施行手術后,于同年11月31日出院。出院后原告仍感疼痛,經被告治療,未見好轉,后轉住其他醫院治療,并施行了膽總管結石取出手術。因被告在為原告施行膽囊切除時,未作術前詳細檢查及確切的造影定位,被告存在治療過錯行為。要求被告賠償因此造成的醫療費用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30000元。民一庭受理案件后,庭長吳菊萍針對本案涉及到諸多醫療專業問題的情況,邀請了人民陪審員、市人民醫院副主任醫師湯健參加合議庭審理。
人民陪審員的參審,促進了案件審理的公正和公開,進一步增強了審判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成了案件的調解,增進了和諧,同時,也使人民陪審員制度落到了實處,使參審的陪審員切實感受到自己作為一名陪審員的價值和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