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三項舉措加強行政協調工作力度
作者:黃叢梅 發布時間:2008-08-15 瀏覽次數:794
本網淮安訊:針對目前行政訴訟案件數量急劇上升,案件類型涉及面廣的現狀,洪澤法院行政庭以16字方針“訴訟引導、司法指正、聯合協調、換位思考”進一步強化行政協調工作理念,加強行政協調工作力度,其主要做法有:
一是強化訴訟引導,引入司法指正。受理案件后,先對案件進行分流:屬原告不當行使訴權的案件,承辦法官及時行使釋明權,告知原告法律規定,糾正其認識偏差,促使原告撤訴;屬明顯違法或必被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主動進行司法指正,督促被告及時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從而動員原告撤訴。
二是耐心細致,形成協調合力。針對原、被告雙方矛盾尖銳的案件,合議庭成員靈活運用協調手段,采取面對面協調、溫情感化等方式,耐心細致做原、被告工作;對一些敏感案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取得理解與支持,形成協調合力,共同做原、被告雙方工作,從而促使原告撤訴。
三是角色轉化,換位思考。針對涉及弱勢群體權益的案件,要求行政首長務必出庭或參與協調,給原、被告雙方搭建了解彼此的平臺,換位思考,一方面讓原告感受到被告處理糾紛的誠意,另一方面讓被告體味原告的實際困難,便于做雙方工作,達到協調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