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采取五項措施 實現“五個確保”
作者: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8-12 瀏覽次數:988
本網常州訊:常州中院審監庭自2005年被確定為省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以來,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切實貫徹落實司法規范化建設的各項要求,將規范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工作作為示范點創建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緊密結合今年全市兩級法院開展的“創優司法服務促發展,改進司法作風樹形象”機關作風建設活動、全省法院開展的“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頓活動和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利用常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姜洪魯和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陳少寶于6月底赴常州監獄調研并指導減刑假釋、看望慰問全庭同志的有利時機,進一步推進減刑假釋工作規范化建設。
一、嚴格工作紀律,確保司法權的純潔性
本著對自己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審監庭歷來十分重視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強化廉潔意識。每季度集中辦案前庭領導專門召開動員會強調工作紀律和作風,明確要求在辦案過程中始終做到兩個“堅決杜絕”:堅決杜絕托人情打招呼現象的出現,堅決杜絕對執行機關的吃拿卡要行為。具體工作中要忠于事實,忠于法律,嚴把質量關,嚴防不正之風。要求工作期間統一著裝,統一行動,不得擅自離崗,休息時間不得私自脫離團隊,嚴格做好請銷假制度。針對駐監獄集中辦案時間跨度長,工作生活條件不便,尤其是大多數同志無法照顧家庭和孩子的實際困難,黨支部深入了解掌握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做實做細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關心同志,精神上鼓勵引導大家,想方設法營造團隊精神,凝聚人心,實實在在地發揮出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嚴格的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庭同志在審理減刑假釋案件中從未發生一起違法違紀行為,較好地維護了司法權的純潔性。全庭從沒發生因為家庭孩子而怕苦叫累、消極怠工、影響整體工作的情況,過硬的工作作風獲得了執行機關和執行機關的好評,樹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司法形象。
二、合理組織調配,克服案多人少矛盾,確保司法權的高效性
審監庭現有職業法官9名,法官助理3名。2008年前三季度,全庭共審結各類減刑假釋案件3852件,其中減刑案件3699件,假釋案件153件,因此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面對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的情況,庭領導從全庭工作實際和減刑假釋工作任務出發,合理組織調配資源力量。在時間安排上,每季度專門抽出半個月時間,全庭人員駐守監獄集中辦理案件的閱卷、合議、提審和聽證等工作,文書制作、信息錄入、卷宗裝訂等后續工作則在回來后擠出平時的工作時間來完成。在人員安排上,綜合調配人力資源,精心組織團隊:庭領導分工負責,庭長親臨辦案第一線全面指揮協調,同時確定一名副庭長牽頭分管具體事務,一名副庭長專門負責政治思想工作和審判紀律,以加強領導;安排專人擔任執行機關聯絡員,負責前期準備和后期收尾等銜接工作;精心組織三個合議庭承擔案件的審理任務,輔以一個綜合組,負責后勤協調工作。通過積極動員全庭力量,合理調配人力資源,科學分解審判任務,該庭在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現實矛盾,順利完成審判任務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保證了辦案質量。
三、規范審理程序,提升辦案質量,確保司法權的規范性
在積極穩妥引入公示、聽證、提審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提審和聽證的比例和質量。近年來,全庭審理的減刑假釋案件提審、聽證率一直維持在15%左右,超過省院10%的要求,尤其是今年的聽證率、提審率高達23.16%。不斷改進提審、聽證方式,注重聽證、提審的質量和效果,積極探索有利于提高案件審理公開性和透明度的案件審理方式,利用提審和聽證深入監區、深入中隊、直接與罪犯面對面接觸的機會,收集各種意見和建議,避免走過場的形式主義,真正實現由“審批”到“審判”的轉變。同時,進一步規范閱卷筆錄和裁判文書的制作。合議庭評議筆錄注重反映合議庭成員的不同意見和評議過程,裁判文書強化裁判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的透徹說理,增強裁判透明性。進一步完善和推廣減刑幅度精確到天的新舉措,有效克服按季辦案的滯后性問題,激勵犯罪分子積極改過自新。通過一系列措施,實現服刑罪犯零投訴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四、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和諧辦案,確保司法權的制約性
集中辦案前積極經常與執行機關溝通,暢通聯絡機制,配合執行機關的工作部署確定安排辦案時間;工作中善于與執行機關領導溝通,深入了解案件具體細節以及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共同探討解決方案。及時邀請檢察機關參與提審、聽證等審判活動,虛心接受檢察機關對審判全過程的監督,采取書面集中征求意見和口頭征求意見相結合的方式,征求檢察機關對審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其提出的問題認真對待,積極研究對策予以解決。還主動邀請本院審管辦負責人和相關同志參與和指導減刑假釋審理工作,共同研究改進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的方式方法,探討對減刑假釋工作實行審判管理的新途徑、新渠道。
五、寬嚴相濟,嚴格審查,凸顯審判職能,確保司法權的政治性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從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出發,對老年犯、未成年人犯、病殘犯等不能參加一般勞動和集體勞動的特殊類型罪犯,尤其注重考察其悔罪表現,依法適當從寬處理,全庭還專門現場考察愛滋病犯監區的服刑改造、生活情況,充分彰現司法的人文關懷,增強老弱病殘罪犯改過自新的信心。對執行機關提出的不符合條件的減刑假釋建議申請堅決予以糾正或撤銷,今年以來共有9例減刑假釋建議因不符合條件或者存在瑕疵而被糾正或撤銷。針對在審理假釋案件過程中發現某些擔保手續存在瑕疵的問題,堅決要求執行機關予以糾正,并就被假釋人員釋放后的監督問題向執行機關提出建議,充分體現了法院的審判職權,較好地實現了人民法院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最大限度地轉化消極因素,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司法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