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人民陪審員一審陪審率達45.13%
作者:顧建兵 發(fā)布時間:2008-08-12 瀏覽次數(shù):825
本網南通訊:如何通過發(fā)揮人民陪審員作用,有效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視察調研組一行在認真聽取了南通中院馬志相院長關于人民陪審員的工作匯報,召集部分人民陪審員進行了座談,對全市法院充分發(fā)揮人民陪審員作用,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人大副主任徐永兵就法院如何加強人民陪審員隊伍建設,保障人民陪審員履行職責,提出了建議。他指出,全市法院要重點圍繞“怎樣才能讓人民陪審員更好地發(fā)揮作用”抓好工作,進一步加大人民陪審員工作力度,對存在的困難人大將積極呼吁有關部門予以解決。
2005年7月,南通中院制定了《關于規(guī)范人民陪審員選任實施意見》,將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納入審判質效指標管理體系;每年組織人民陪審員培訓,經考核后統(tǒng)一頒發(fā)合格證書;今年6月,南通中院在海門法院先行試點,通過“海選”形式公開選拔人民陪審員,上半年,全市法院增選陪審員100名。2006年以來,南通全市法院共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各類案件3026件, 今年1-7月份,全市法院一審陪審率達到45.13%,其中啟東、如東法院分別達到64.09%、63.46%,有效緩解了當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