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與句容市信訪局聯合妥處一案件
作者:趙向梅 發布時間:2008-08-11 瀏覽次數:975
本網鎮江訊:近日,句容法院民一庭與句容市信訪局聯合,妥善處理了一起涉訴信訪案件。
1999年,董某退伍后到句容市某服裝有限公司工作,并在2001年6月該公司改制后,于同年7月繼續在改制后的該公司工作。2005年8月,董某就2001年6月以前的經濟補償金問題向句容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駁回后向句容法院起訴,法院經審查后認為董某主張的經濟補償金系職工因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而與企業發生的糾紛,不屬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范圍,依法裁定駁回了董某的起訴,董某不服提起上訴,鎮江中院裁定予以維持。
2006年10月,董某與該服裝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2007年9月,用人單位書面通知董某勞動合同期滿后三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并于同年10月31日作出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雙方終止勞動關系。其后,董某又就1999年至2007年10月期間的經濟補償金問題向句容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裁決用人單位給付董某經濟補償金12000元,裁決作出后,該公司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后,董某多次向市領導及信訪局反映,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1984年參軍至2007年10月期間的經濟補償金。為此,句容法院民一庭與信訪局多次溝通協調,認真分析案情,商量調解方案,數次找當事人談心,冒著酷暑共同上門去做當事人的工作,從有利于企業發展、有利于當下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充分做其思想轉化疏導工作。
日前,經多方協調,在長達三個小時的磋商后,董某終于與該服裝有限公司達成一致意見,同時董某向信訪部門書面承諾不再上訪,該糾紛得以徹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