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中院涉經濟刑事二審案件五成以上撤訴
作者:戴建軍 承鈞 發布時間:2008-08-11 瀏覽次數:742
本網宿遷訊:宿遷中院不斷創新涉經濟類刑事案件的審理模式,規范上訴案件的審理程序,審理過程中加強法律釋明和判后答疑,促進了被告人服判息訴。1?7月,該院共審結經濟類刑事二審案件44 件,其中24件被告人提出撤訴,撤訴率達55%,同比增長20.5%。
該院嚴格依法確定準許撤訴案件的范圍,強調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的一審案件方可選擇適用“準許撤回上訴”方式結案。在案件審理中,該院充分保障被告人上訴權,對于符合撤訴條件的案件,經過法律釋明后,如被告人仍堅持上訴,也注意尊重其意愿,不變相限制被告人的上訴權。該院積極強化審判流程管理,切實規范上訴案件審理程序。承辦人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細致閱卷并制作閱卷筆錄,及時向合議庭匯報,經合議庭對案件事實、證據、定性、量刑等充分審查后,對符合撤訴條件的案件,針對被告人的上訴理由進行分類,進而討論服判息訴工作方案。在提審上訴人時,細致宣傳法律和刑事政策,使上訴人能夠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社會危害性、行為違法性和應受懲罰性,自覺地服從判決,進而撤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