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鐘樓法院:四項舉措唱響廉政歌
作者: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8-05 瀏覽次數:956
本網常州訊:常州鐘樓法院結合“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積極創新廉政機制方式方法,采取四項措施,進一步完善了廉政管理措施。
一是加強管理力量。為了能夠抓實抓好該項工作,該院聘請多名廉政監督員并賦予他們明查案訪的權利,進一步充實了工作力量;
二是科學落實廉政責任制。在堅持分層簽訂責任狀,充分明確工作責任的同時,該院更注重工作內容的實質落實。在制定的崗位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中,讓廉政建設成為考核分管領導、部門領導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標,不僅將廉政建設細化成具體“廉政準則”計入崗位考核百分制中,而且規定凡干警違反廉政準則的,對其所在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也實行“一票否決”,建立了實質的責任機制,讓領導干部真正成為廉政建設前沿的“守衛者”,讓干警自覺成為廉政準則的“遵守者”。
三是開展“八小時外“督查,加大自我監管力度。在強化工作日院內“明察”的基礎上,還進行了多次院外“暗訪”,進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的預防監察機制,使干警無論“業內業外”始終繃緊“廉政弦”。
四是唱響廉政文化的整體建設,講求工作的實效性、經常性、滲透性。在工作形式上,該院通過“六個每月一例”制度讓廉政通過這種經常性、日常性的教育形式不斷灌輸至干警思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