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常州鐘樓法院結合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積極創新廉政機制方式方法,采取四項措施,進一步完善了廉政管理措施。

一是加強管理力量。為了能夠抓實抓好該項工作,該院聘請多名廉政監督員并賦予他們明查案訪的權利,進一步充實了工作力量;

二是科學落實廉政責任制。在堅持分層簽訂責任狀,充分明確工作責任的同時,該院更注重工作內容的實質落實。在制定的崗位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中,讓廉政建設成為考核分管領導、部門領導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標,不僅將廉政建設細化成具體廉政準則計入崗位考核百分制中,而且規定凡干警違反廉政準則的,對其所在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也實行一票否決,建立了實質的責任機制,讓領導干部真正成為廉政建設前沿的守衛者,讓干警自覺成為廉政準則的遵守者

三是開展八小時外督查,加大自我監管力度。在強化工作日院內明察的基礎上,還進行了多次院外暗訪,進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的預防監察機制,使干警無論業內業外始終繃緊廉政弦

四是唱響廉政文化的整體建設,講求工作的實效性、經常性、滲透性。在工作形式上,該院通過“六個每月一例”制度讓廉政通過這種經常性、日常性的教育形式不斷灌輸至干警思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