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法院強化司法禮儀要求規范司法禮儀行為
作者:射陽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8-05 瀏覽次數:968
本網鹽城訊:針對報刊、網絡披露的且實踐中確實存在的法官不規范的司法行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制訂了《關于規范司法禮儀的若干規定》,射陽法院認真學習該規定,多方面規范法官司法行為,要求法官無任是八小時之內還是八小時之外,都應保持良好儀表和文明舉止,維護法院的尊嚴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深化思想認識。該院在《關于規范司法禮儀的若干規定》公布后,立即在院內網轉發,并組織全院干警進行認真學習,院黨組指出:司法禮儀不只是法官個人形象問題,而是代表著整個法院及全體法官的形象,全院干警要在學習此規定的基礎上,塑造公正、健康的形象,求實、敬業的精神,清廉、正直的品質。
二、強化日常管理。該院要求,司法禮儀規定頒布以后,全體法官及輔助人員均應嚴格遵守執行該項規定,政治處、監察室等部門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違反,進行全院通報,并視情節輕重按禮儀規定中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將作為法官及其他人員年度考核的依據。
三、鞏固學習成果。射陽法院為夯實全院人員的學習基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遵守與執行司法禮儀規定,在本周星期六上午,全院干警進行了貫徹與執行司法禮儀規定的考試。經過全面、系統的學習,該院干警的精神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勤奮敬業的責任感普遍增強,法院的整體形象有了明顯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