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引發婚姻危機 法官調解挽救良緣
作者:陸菊文 徐娟 章偉 發布時間:2011-10-25 瀏覽次數:517
妻子因不滿丈夫對家庭共同生活開支采用AA制,怒將丈夫告上法院,要求離婚。近日,吳江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離婚案件。
1989年6月,張明和王小妹經人介紹相識,經過3年時間的戀愛長跑,兩人在民政局完成結婚登記,婚后也有了愛情的結晶,生育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兒。婚姻初期在兩人的悉心經營下,日子過的和和美美。但因丈夫張明的堅持,婚后雙方在家庭生活開支上采取AA制,余下收入和財產則歸各自所有,雙方共同所有的房屋也是由夫妻各出資一半購買。開始的時候,雙方還能勉強維持這樣的方式,但隨著女兒的成長和家庭生活開支的加重,王小妹感覺到了壓力。因為丈夫并未主動拿錢出來供女兒讀書生活,家庭生活重擔逐漸落在她一個人身上。她雖多次向丈夫提出,丈夫對此卻無動于衷,甚至有一次王小妹因交通事故受傷需要醫療費,丈夫也不愿意拿出錢來給她治療,王小妹只得張口向丈夫借錢,事后丈夫竟然多次催促王小妹歸還“借款”。今年8月份,雙方更是為200元錢的歸屬問題發生了劇烈的爭吵,王小妹一氣之下,就搬回了娘家居住,再也不愿意與張明共同生活。思索再三,王小妹認為丈夫在經濟上太過苛刻,故以丈夫對家庭不負責為由將張明告上法院,提出夫妻各走各的路,不愿意與如此冷漠的丈夫共處一室。
庭審中,法官在了解他們夫妻之間的心結之后,立即進行了調解。法官認為,他們夫妻分居時間僅有兩個月,雙方只是在家庭經濟開支的處理方式發生了爭執,但夫妻感情基礎依然牢固。經過一段時間的調解,王小妹認識到自己是一時沖動才提出離婚訴訟,夫妻二十多年朝夕相處積累了深厚的感情,為了女兒和家庭的幸福,她愿意繼續努力經營好這段來之不易的婚姻。張明表示他依然深愛著自己的妻子,之前他對家庭開支進行AA制確實傷害了妻子的感情,他對此認真地自我反思過,認識到感情比財產更重要,真心地希望得到妻子的諒解。和好后,丈夫張明當庭承諾將自己的收入交由妻子支配和使用。
雖然我國《婚姻法》允許夫妻可以自由選擇財產制,但實際生活中,夫妻相處仍要以感情為重,相互之間理應相互扶助,不能過分注重物質,唯此方可維護家庭的和諧與穩定。承辦此案的法官希望婚姻中人能夠從中得到有益的啟發。(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