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成癮終毀幸福
作者:金麗婷 發布時間:2012-09-07 瀏覽次數:405
彭女士和陳某自幼相識、青梅竹馬。1996年1月,陳某因犯盜竊罪被判入獄十年,在彭女士不間斷的看望和鼓勵下,陳某因表現良好提前釋放。2002年6月,不顧家人反對兩人登記結婚。原本以為婚后陳某能改過自新,沒想到還不到一年,陳某因盜竊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雖然想不通丈夫為何一錯再錯,彭女士卻并沒有離開他。2005年3月陳某刑滿出獄,一年后兩人的兒子出生,一家人開始過上平淡而幸福的生活。然而好景不長,三年后陳某因盜竊再次被判刑。2012年4月,在陳某仍服刑期間,彭女士終于以他長期服刑致雙方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離婚。
在調解過程中,法院了解到,雖然陳某盜竊成癮、不知悔改,彭女士原本并非想就此離婚,陳某家中還有一個身患重病的父親,彭女士也不忍離開,讓他父親獨自生活。然而彭女士一邊要工作還要帶著年幼的兒子,需要依靠父母,而她父母堅決要求她離開“無可救藥”的陳某,否則就與彭女士斷絕關系。迫于家里人的施壓,無奈之下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帶著沉重的心情,法官陪同彭女士來到監獄,得知妻子向法院提出離婚的請求,陳某一臉的落寞和悲傷,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沒有任何糾纏,立即表示同意離婚。他告訴法官其實早已有離婚的打算,自己也不明白為何會盜竊成癮,但是不想再拖累妻子和兒子,他還希望把所有財產都留給彭女士。在場的彭女士淚流滿面,她答應陳某,會常來看他并且時常去照顧他父親,讓他放心。
雖然兩人目前經法院調解已經離婚,但相信他們間還有割舍不斷的感情。在這里也希望失去幸福家庭的陳某能真心悔過,出獄后重新開始。